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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01 17:08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省社科联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六届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热心社科事业,积极参与社科研究及普及工作,成绩突出,年龄在55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进行个人申报。
1.在社会科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其成果作为主持人(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含三等)奖项或市厅级一等奖。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在CN刊物或者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报纸及《信阳社会科学》上发表理论文章4篇以上(含4篇)。
3.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并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4.主持并完成过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或者主持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鉴定优秀等次或者主持并完成市重大招标课题。
5.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需提供采纳证明)。
6.业绩突出,被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7.第一届信阳市优秀青年社科人才。
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组织推荐。各县区由县区委宣传部会同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送;各高校由学校科研处负责;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由区组织人事局负责;市直有关单位由其人事部门负责;市级学会推荐的人选,除有学会(协会、研究会)意见外,还要有申报者所在单位意见。
三、评选数量
拟评选出20位市优秀社科专家。
四、专业组设置
本届评选设哲政、经管、历史、文教4个专业组。
五、管理和考核
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社科联共同管理,市社科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市社科联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2年对市优秀社科专家进行一次考核。
六、待遇
1.授予“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给予市级拔尖人才同等待遇。
3.在市内媒体上宣传介绍其业绩。
4.作为专业技术职称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5.优先推荐参评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
七、申报材料
1.著作、调研报告一式一份。
2.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含报刊封面、目录)。
3.其他佐证材料(身份证、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申报时由市优秀社科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须由单位签上“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
4.《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推荐表》一式二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请于2019年7月9日前将推荐材料送至社会科学处(综合办公楼412房间),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ycsgk@xy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鑫 联系电话:6392729
附件: